近日,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貴州將依法依規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個人生育情況與入戶、入學、入職、評先選優等全面脫鉤。
降低生育成本。嚴格落實產假、男方護理假、哺乳時間等制度和規定。設立父母育兒假,3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假期。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將計劃生育手術、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及時足額支付生育津貼。同步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兒參保工作。
降低養育成本。積極落實國家優化生育稅收優惠政策。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房地產調控措施,研究制定積極支持生育的住房政策,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購房優惠政策。
降低教育成本。持續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足額依標配建幼兒園,建立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托管服務機制。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實施義務教育公辦強校計劃,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施行義務教育學校“5+2”課后服務,課后服務結束時間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持續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改進校內教學質量和教育評價,加強對學校課后服務、學生參加課外培訓頻次和費用等情況的督導,全面推進“雙減”取得實效。
保障女性公平就業權益。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聘用)合同中設置或變相設置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合法權益的內容。落實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
同時,《方案》提出,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計劃生育“四項制度”等優惠政策。各級要做好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確保獎勵扶助資金及時發放。鼓勵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獨生子女職工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陪護假。對女方年滿49周歲的失獨后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探索實施住院護理補貼保險。
《方案》還對取消生育制約處罰規定、加強人口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人口監測評估、增強婦幼健康保障能力等方面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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